香港 BUD 专项基金的资助范围广泛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
增设新业务单位的相关运作开支:如商业登记或营运执照、项目期间的租赁 / 装修、水电煤等费用。
增聘员工:与项目直接相关人手的薪金,以及项目推行期间的相关开支等。
购买 / 租赁机器 / 设备:项目专用和具有特别功能的机器 / 设备的开支(包括制造新产品的模具、专用及具特别功能的电脑硬件和软件)及其附带开支。
制作 / 购买产品样本或样板的直接开支:项目中涉及制作 / 购买产品样本,用作开发 / 示范用途的产品样本或样板的直接开支。
投放直接与项目相关的广告:包括投放广告的开支及有关费用、赞助费,聘请代言人、代言推广及 / 或购入肖像使用权等相关费用。
展览会(包括虚拟展览会)及宣传活动:参加香港、内地、自贸协定及 / 或投资协定经济体的展览会 / 展销会的相关费用。
交通及住宿开支:来往香港及内地 / 自贸协定 / 投资协定经济体的交通及住宿开支,以及在香港、内地、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经济体的本土交通费。
设计及建立网上销售平台:设计及建立网上销售平台的开支。
建立 / 优化公司网页: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的公司网站开支。
制作 / 优化移动应用程序:制作或优化于流动器材上使用的应用程序(只限推广用途)的费用。
设计 / 制作宣传品:制作宣传品(例如:传单、小册子、海报等)以及其他相关的开支。
检测 / 认证注册:于香港、内地、自贸协定或投资协定经济体进行检测 / 认证 / 注册的开支。
申请产品专利 / 申请商标注册:与项目直接相关的专利 / 商标注册 / 外观设计 / 实用新型专利注册费用。
为获批项目所需的账目外聘的审计费用:核准项目的外聘审计费用,政府为获批项目所需的账目审计费用提供全额资助,每次审计费*多港币一万元,计入累计资助金额。